上海市交通委发布了《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放宽了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参拍资格条件。原先要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3年,现已调整为1年,旨在满足更多有购车需求市民的合理参拍需求。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其他参拍条件,例如上海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无相关违法记录等。此次调整旨在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方便更多市民参与客车额度拍卖,缓解市民购车难题。
🚗 **参拍资格条件放宽:**针对非上海户籍人员,将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3年缩短至1年,降低了参拍门槛,扩大了参拍人群范围。
🗓️ **参拍需满足多项条件:**除了缴纳社保或个税外,申请人还需具备上海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无相关违法记录等条件,确保参拍人员符合相关规定。
🚦 **违法记录限制:**参拍人员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不得存在累积记分达到12分、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被处以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此次修订草案旨在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市民的购车需求,目前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以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快科技11月29日消息,上海市交通委官网发布《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同时就修订草案内容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其中提到,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
通过相关调整,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有需要群众的合理参拍需求。
具体来看,申请参加拍卖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海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满1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二)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三)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四)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六)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
(一)累积记分达到12分;
(二)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三)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