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已原则同意《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规划对海口市未来发展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到2035年,海口市将确保耕地保有量、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指标,控制城镇开发边界,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并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和水资源。规划还强调禁止围填海,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划定相关控制线,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总体而言,该规划旨在促进海口市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到2035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67万亩,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基础。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2.8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08平方千米,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稳定。
🏙️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5.9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严格控制海岸线开发,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保护海洋资源和生态系统完整性。
【国务院批复同意《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财联社11月29日电,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海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4.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82.8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7.0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55.96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6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7.79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