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旨在推动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患者重复检查。文件明确了分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互认项目超过300项,部分区域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到2030年,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建立健全互认工作机制,提升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
✅ **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互认工作:** 指导意见强调,互认工作必须以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为前提,最终判断权归接诊医师所有,确保患者安全和诊疗效果。
🏥 **分阶段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到2025年底,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实现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 **2030年目标: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机构共享互认:** 最终目标是建立健全全国互认工作机制,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在不同地区、不同医疗机构间共享互认,方便患者就医。
🤝 **促进医疗资源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可以避免患者重复检查,减少患者就医负担,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提升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七部门发文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财联社11月27日电,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