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立法会一常会正在审议《道路交通法》法案,其中一项备受关注的条款是禁止行人过马路时使用手机。该条款旨在提升行人过马路的安全,但引发了如何界定“使用手机”以及执法难题的讨论。澳门立法会一常会要求政府进一步明确立法依据和目的,并对条款的可行性提出质疑,例如如何判断行人是否在使用手机,以及是否涵盖阅读书籍等行为。这一条款的讨论引发了社会对于行人安全和个人自由的思考,也凸显了立法过程中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和实际可操作性的重要性。
🤔澳门立法会一常会正在审议《道路交通法》法案,其中拟规定行人横穿马路时禁止使用手机,旨在提升行人过马路的安全。
❓澳门立法会一常会对该条款的执法提出了质疑,例如如何界定“使用手机”,如何证明行人是否在使用手机,以及是否涵盖阅读书籍等行为。
📝澳门立法会一常会要求特区政府进一步明确该条款的立法依据以及希望达到的目的,以确保该条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该条款引发了社会对于行人安全和个人自由的讨论,凸显了立法过程中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和实际可操作性的重要性。
IT之家 11 月 25 日消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第一常设委员会(以下简称“澳门立法会一常会”)近期持续审议《道路交通法》法案,其中拟规定的“行人横穿马路禁止使用手机”条款引发关注。

根据《澳门日报》等媒体报道,11 月 25 日,澳门立法会一常会继续审议澳门《道路交通法》法案,重点分析了法案中的第 51 至 78 条内容。
会后,澳门立法会一常会主席李静仪表示,本次会议特别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横穿车行道”相关条款进行了讨论。该条款建议“行人横过车行道时,禁止使用移动电话、其他电信工具及影视设备,但使用免提功能通话者除外。”
IT之家注意到,对于这一提案,澳门立法会一常会认同安全横穿马路的必要性,但质疑该条款未来如何定义及执法,“手持电话如何证明使用与否,看着就算使用?拿着书一路行一路看是不是也算?”
鉴于此,澳门立法会一常会要求特区政府进一步明确该条款的立法依据,以及该规定希望达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