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X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文件,并向券商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规范券商的两融业务,重点关注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例如防范异常交易、利益输送、不当套利等行为。文件还强调了券商应加强投资者行为监测和管理,建立客户准入机制,严格防范违规减持和不当套利等行为,特别是对于有大额融券需求的客户,应设立更严格的准入机制。该示范实践文件提供了操作方式和流程的指导性建议,旨在规范券商两融业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 **加强投资者行为监测与管理:**券商需要加强对投资者交易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包括防范异常交易、利益输送、不当套利等行为,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环境。
⚠️ **建立客户准入机制:**针对两融业务,券商应建立完善的客户准入机制,对投资者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评估,尤其对于有大额融券需求的客户,需设置更严格的准入条件,以防范风险。
🚫 **严格防范违规减持与不当套利:**券商需严格管理客户的融券及出借行为,防范利用融资融券进行违规减持或不当套利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 **“绕标套现”交易识别管理:**文件特别提及“绕标套现”交易,要求券商建立相应的识别和管理机制,防范利用两融业务进行规避监管的套现行为。
🤝 **示范实践而非强制要求:**该文件提供的操作方式和流程是基于行业优秀实践的指导性建议,而非强制性要求,券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和借鉴。
【券商两融业务规范示范文件将出台 绕标套现等被重点提及】财联社11月25日电,中证协起草《证券业务示范实践第X号-融资融券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正向券商征求意见,核心在于围绕两融业务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若干场景,制定示范实践。比如券商应当切实加强投资者行为监测和管理,防范异常交易、利益输送、不当套利等行为,在处理客户关联人识别与核查、异常交易管控、“绕标套现”交易识别管理、客户融券和出借行为管理等操作重点、难点,可以参照适用本示范实践。又比如,强调券商应当建立客户准入机制,加强投资者融券及出借行为管理,严格防范违规减持与不当套利等行为。对于有大额融券需求的客户,券商应当设立更为严格的准入机制。示范实践中涉及的操作方式、操作流程均为基于行业优秀实践而形成的指导性建议,非强制性要求。(财联社记者 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