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要内容包括:在市城区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可增加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可自主选择还款方式;低收入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并需提供一名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旨在更好地满足市民住房需求,方便市民使用住房公积金。
🏡 六安市城区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可增加家庭成员作为共同借款人,以缓解购房压力。
🔄 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灵活应对还款压力。
💰 低收入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
🚫 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简化贷款流程,方便异地购房者。
📞 申请贷款需提供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方便联系,确保贷款安全。
安徽六安:低收入家庭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11月24日,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安徽省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于11月20日发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市城区范围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按贷款计算公式测算的贷款额度还贷能力不足时,可以增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
借款人还款期间可以申请变更还款方式,自主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方式偿还贷款。低收入家庭支付该市自住住房物业费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异地贷款提供担保人的要求,同时,为便于联系,须提供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直系亲属作为联系人。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