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内容分发的渠道。之前内容定价的方式主要是平台广告植入、内容带货的直接交易、平台会员费(对应平台方采买内容)、创作者会员费(例如B站充电会员、onlyfans)。
没法售卖单个内容的原因是有关评价不完善,只有电影支持单集付费点播,因为电影巨大的营销费用使得社会对该内容的评价数据较为充足。在想如果今天把单个内容置于每个人周围社交评价的微观环境中,是否足够支撑一个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内容的货架电商”,这是最近一直在想的很大的商业假设,如果在未来五年内成立,几乎要颠覆掉半个线上内容产业的商业模式。而正在发生的全球性的产业结构(由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和职业供需变化似乎也顺应这种趋势。
另外的几个观察:
1. 广告生意本身在失效,转化效率越来越低,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负向函数。
2. 平台生意和内容生意的禀赋本就差别很大,现有长视频平台自己采买/制作内容是条强竞争低毛利的不归路。
3. 内容行业的PUGC/UGC变得明显,内容制作技术的普惠突出了创意的重要性,创意无法被垄断,越来越多例如食贫道的精品民间内容在被生产。这些内容创作者需要更直接的金钱反馈和更专业化的社会分工(而不是忙于接广告)。
4. 单内容unit的消费决策成本越高(无论是因为该内容要收钱还是因为该内容消费时长长),社交推荐就越重要;反之算法推荐越重要。(Quote张小龙有次直播连麦时的思考。)
想出了一些可能成立的内容渠道产品形态,如果有能理解上面我在说什么且有些思考的朋友,欢迎来找我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