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深圳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拓宽民间投资领域范围,支持民间投资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深度参与极速宽带先锋城市、数字能源先锋城市、人工智能先锋城市和数字孪生先锋城市建设,加快构建自主可控智算设施和应用生态。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最大程度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参与交通、水利、能源、市政、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运营。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在“20+8”产业集群的投资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工业上楼项目建设,为优质企业提供更多产业发展空间。积极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