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汽车近日获得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微博账号“赛博电动”(原名“CyberEv_赛博”)持有人于某某发布多条微博诽谤理想汽车销量造假,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判决于某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理想汽车经济损失和律师费,因其未主动履行道歉义务,现已登报致歉。理想汽车强调始终秉承诚信经营理念,所有公布的销量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夸大或虚假成分。法院认为,被告发布的微博内容暗指理想汽车销量造假,但缺乏证据支持,属于诽谤,导致公众对理想汽车产生负面评价,因此构成侵权。
🤔**法院终审判决微博账号“赛博电动”诽谤理想汽车:**法院认定“赛博电动”持有人于某某发布多条微博,暗指理想汽车通过平行出口等方式进行销量造假,构成对理想汽车名誉权的侵犯。
💰**于某某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判决于某某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至少10天,并赔偿理想汽车经济损失40000元及律师费20000元。因未主动履行道歉义务,现已登报致歉。
⚖️**法院认定“赛博电动”发布内容缺乏证据支持:**法院认为“赛博电动”发布的微博内容中,例如“为了掩盖自己之前月订单4万的谎言,只能放出更多的谎言”、“积极拓展二手车商等B端渠道”、“平行出口和二手经销商渠道”等,虽然暗指理想汽车销量造假,但被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真实性,因此构成诽谤。
🛡️**理想汽车强调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理想汽车声明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的理念,所有对外公布的销量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夸大或虚假成分,能够客观反映其市场表现。
快科技11月19日消息,理想汽车法务部今日发文称,近期,理想汽车收到法院终审判决。
判决认定微博账号“CyberEv_赛博”(现已更名为“赛博电动”)持有人于某某,连续发布多篇微博暗指理想汽车采用平行出口等形式进行销量造假,属于诽谤,侵害了理想汽车名誉权。
法院最终判决:于某某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10日;赔偿理想汽车经济损失40000元以及律师费20000元。
因于某某在判决履行期内未主动履行道歉义务,经法院强制执行,现已登报致歉。
在此,我们郑重声明:理想汽车始终秉承诚信经营的理念,确保所有对外公布的销量数据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任何夸大或虚假成分,能够客观反映我们在市场上的真实表现。

而此前法院公告的内容显示:
被告通过涉案微博账号CyberEv_赛博”发布8篇博文,指向原告旗下理想汽车品牌。
涉案博文中含有”为了掩盖自己之前月订单4万的谎言,只能放出更多的谎言"、“积极拓展二手车商等B端渠道"、“平行出口和二手经销商渠道”等内容。
此内容暗指理想汽车品牌采用平行出口等形式进行销量造假,但被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存在对应的事实,故属于诽谤,使公众对理想汽车产生负面评价。
因此,被告对前述言论主观上具有过错,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