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苏州市住建局发布了《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该政策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义、目标群体、面积限制、筹集方式等,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不超过70平方米,且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政策还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纳入三种方式,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人群提供价格适宜、居住稳定的租赁住房,缓解住房压力。
🏠 **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群体:**主要面向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旨在为他们提供价格适宜的租赁住房,缓解住房压力。其中,无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
📏 **面积限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旨在控制住房规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 **禁止上市销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者骗取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 **房源筹集方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纳入三种方式,旨在多渠道、多主体筹集房源,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苏州: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每套不超过70㎡ 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财联社11月17日电,为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近日编制了《苏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28日。征求意见稿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在本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其中,无房,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原则上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者骗取优惠政策。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纳入三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