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正式发布市值管理指引: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第八条规定,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确以下事项:(一)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四)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就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证监会正式发布市值管理指引: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证监会正式发布市值管理指引: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上市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并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合规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等方式,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方的责任,并对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公司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等作出专门要求。同时,《指引》明确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