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2024年11月15日
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骗取退款 13 万余元,一女子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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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小雅通过虚假退货,例如只退空包或赠品等方式,骗取平台退款,并通过二次销售剩余商品获利。为了逃避平台监管,小雅频繁更换账号进行虚假退货操作,在五个月内骗取了13万余元。法院认定小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没收作案工具。此案警示消费者和电商平台,要规范网购行为,加强对虚假退货等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被告人小雅利用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通过退还空包或赠品等方式骗取平台退款,并通过二次销售剩余商品非法获利。

🔄为了逃避平台监管,小雅频繁更换账号进行虚假退货操作,在短短五个月内利用多种方式骗取了13万余元平台退款。

⚖️法院认定小雅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同时没收作案工具,体现了法律对诈骗行为的严厉打击。

⚠️此案警示消费者和电商平台,要规范网购行为,加强对虚假退货等违法行为的防范和打击,维护公平交易秩序。

IT之家 11 月 15 日消息,据上海高院透露,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IT之家注:以下简称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利用网购退货规则骗取商家财物的诈骗罪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人小雅(化名)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通过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

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小雅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为逃避平台的监管,小雅虚假退货利用的账号仅使用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上述虚假退货的行为。

在侥幸心理作用下,小雅在短短五个月期间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进行虚假退货,共计骗取平台退款 13 万余元

法院裁判:

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量刑情节方面,被告人小雅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小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小雅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青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告人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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