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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说的拍卖开始了。链接地址:网页链接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12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6084371股上市无限售流通股(证券代码:600246)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内容
1. 起拍价及相关价格:展示起拍价为9.5元/股,保证金1元/股,增价幅度0.05元/股,最小申报数量100万股。起拍价以拍卖日前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MA20)或拍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择一低价*90%确定,实际起拍价在起拍日前调整。
2. 处置方式及获拍原则:分拆处置,处置数量96084371股,最小申报数量1000000股。获拍原则为价高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同一标的物支持多人获拍,实际获拍数量以标的物处置数量及竞买人最后一次出价金额而定,可能小于申报数量,放弃实际获拍数量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
3. 企业信息:企业名称为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4. 质押情况:嘉华东方名下已冻结未质押股票数量为3304371股,万通控股名下已冻结未质押股票数量为28780000股、已冻结质押股票数量为64000000股。
注意事项
1. 竞买人条件
• 受让股权需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竞买人成交过户后成为股东,其权利义务受证券法等约束,持有股票超公司总股本5%需遵守证券法特殊规定。
• 竞买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竞买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需按证券法规定办理并书面报告,法院可决定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但须在竞买前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等)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委托手续不全视为委托代理人个人行为。
2. 咨询、展示看样:法院委托北京中科智嘉科技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看样等辅助事务,专项咨询电话为乔女士13601218038(工作日9:00 - 18:00),该公司提供信息仅供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法院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3. 延时出价:分拆拍卖设置延时出价,距离拍卖结束5分钟内出价且预计获拍数量变化时,拍卖结束时间顺延5分钟。
4.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保留价即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5. 标的物现状及过户
•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有意者需实地看样,未看样视为对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 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网络司法拍卖形成的税费依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规定不明的由法院确定。
6. 权属异议: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法院联系。
7. 参加竞拍主体:与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视为放弃。
8. 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 竞价前京东冻结竞买人账户资金作保证金,未竞得者保证金自动解冻,不计利息。竞得者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余款于2024年12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京03执恢364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042865539)。
• 以贷款方式取得标的物,贷款未获批竞买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余款,逾期承担法律责任。
9. 购买资格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审核购买资格,审核通过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部门依此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10. 其他注意事项
• 竞买人不得阻挠他人竞拍、操纵垄断价格、恶意串标,否则取消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 法院有权在拍卖前、中中止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视情重新拍卖,不承担损失。
• 竞买人需如实提供送达地址,否则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 竞买前需自行咨询当地过户政策,法院不作过户承诺,不承担过户费用,因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导致不能或延迟过户及费用增加等后果由竞买人自负。
• 拍卖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成交价不含交割、过户费用和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