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快讯 2024年10月18日
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 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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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央行等发布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该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股票。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1家金融机构按规定发放贷款,自主决策,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该贷款按季度发放,金融机构发放后可申请再贷款。

🎈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旨在激励金融机构向特定对象提供贷款,支持股票回购和增持。

💡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自主决策是否发放及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且贷款资金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21家金融机构即日起可向符合条件者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央行申请再贷款,符合要求的,央行按贷款本金100%发放再贷款。

e公司讯,10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提供贷款,支持其回购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再贷款首期额度3000亿元,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视情况展期。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适用于不同所有制上市公司。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以下简称21家金融机构)按政策规定,发放贷款支持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和增持。21家金融机构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合理确定贷款条件,自担风险,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2.25%。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21家金融机构按通知规定发放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与“信贷资金不得流入股市”等相关监管规定不符的,豁免执行相关监管规定;豁免之外的信贷资金,执行现行监管规定。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按季度发放。即日起,21家金融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发放贷款用于股票回购和增持,发放贷款后于次季度第一个月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对于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贷款本金的10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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