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某地招募野猪猎人”的新闻引发关注。宁夏固原市西吉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公告,公开征募遴选项目的捕猎队伍与无害化处理队伍。计划在县域内猎捕成年野猪300头,每头补偿24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公告出台的背景,是当下“26省野猪泛滥”的现况。根据国家林草局2024年1月的一份复文,野猪在28省均有分布,数量200万头,且在很多省份数量过高,致害省份达26个。野猪已经不再是珍贵野生动物,反而造成啃食庄稼、毁坏作物、阻碍交通等现实危害。国家林草局2023年已将野猪移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正是基于这一现状。
然而,现行的捕猎野猪政策存在风险过大、成本过高的问题。以本次公告为例,从补偿金加上无害化处理所需的财政经费一共是78万,这还不算其他的行政成本。此外,报名应征“野猪猎人”还需要编入“专业队伍”,同时他们在捕猎办法上也有严格限制:捕猎采取投食诱捕、围网、笼捕、猎犬猎捕等办法,必须配备无人机、红外相机、猎犬10只以上、猎夹、军工刀数把、铁网、防护服等工具。
长出獠牙的野猪攻击力不可小觑,一名成年男性未必是其对手。2021年,四川甘孜理塘县村支书土登相巴就在巡山途中遭受野猪攻击不幸遇难;2024年1月,南京野猪也有冲撞市民导致人员受伤的情况;2018年,陕西野猪行凶曾致1死1伤,当地特警最终调来了狙击手才将其成功击杀。因此,单单依靠猎犬与冷兵器捕猎野猪不仅颇具难度、成本更高,而且还会带来人畜的安全风险。
从经济的角度而言,一只猎犬的价格往往上万,一头野猪的赏金则在2000元左右,这让捕猎野猪也很难发财。2021年据媒体报道,江西上饶捕猎队队长王振飞在捕猎过程中“折了二十条猎狗,仅靠财政补贴,依然有些囊中羞涩”。他在采访中也提道,“我一直想,要让捕猎野猪变得可持续,减少对财政的依赖。”
一头正值生育巅峰的野猪,一年甚至能生两胎,而每一胎能产野猪幼崽4到12只,这也是如今“野猪泛滥”的原因之一。如果仍以冷兵器加猎犬捕猎的话,那么捕猎的速度恐怕还赶不上野猪的繁殖速度,这在耗费大量成本与承担过高风险的情况下,也未必能够达到控制野猪种群规模的目的。因此,所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人为万物之灵,面对凶猛的野猪理应选取更为高效便捷的捕猎办法。
狩猎是深植人类基因的本能。人之所以会去狩猎,第一驱动力并不一定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从中获得乐趣,并愿意为之付出相应的成本。因此,与其花费大量财政经费招募专业队伍以冷兵器捕杀野猪,倒不如考虑进一步放开相关限制,让更多的人以更多方式参与进来,让他们在合法获得狩猎乐趣的同时,有效限制野猪的种群规模,达到生态保育与保护人类生命财产的双重目的。
发达国家有过类似的成功经验与丰富实践。以加拿大为例,官方应对“野熊成灾”的办法是向民间出售狩猎许可证,并开放商业狩猎公司将其开发成娱乐项目。该国的新不伦瑞克省在每年4月到10月的狩猎季一共要灭杀1500头左右的黑熊,每名获得许可证的猎人都会申请这一年的狩猎指标,并在狩猎季之后上报本年度的狩猎完成情况,如果没完成“KPI”的话还会被罚款。同时,商业狩猎公司还可以从娱乐项目中挣游客的钱,在严格的枪支管理政策、保险覆盖制度下开展商业狩猎项目。
作为对照,国内也有相应的政策。从1984年在黑龙江建成第一个国际狩猎场算起,中国已经先后建立了25个国际狩猎场。以青海都兰国际狩猎场为例,这座狩猎场曾被国际狩猎者称为“世界一流的高原狩猎场”,在有限开放、严格管理的前提之下,商业狩猎足以实现生态保育与经济效益的两得。
因此,捕猎野猪有必要考虑修正当前的“赏金猎人”政策,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市场化的狩猎活动,比如以发放许可证的办法吸引民间力量自主参与狩猎,足以形成自负盈亏、自负其责的商业模式,地方政府还可以从发放许可证中获取财政收入;同时,以猎枪这种热兵器击杀野猪不仅省时省力、成功率高,也可以减少猎犬伤亡与成本损耗、降低人员伤亡成本。
枪支管理法第六条规定,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2024年1月多部门下发的《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也提出,“依法、科学评估确定猎捕限额,核发《狩猎证》,明确猎捕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鼓励有组织实施猎捕”。面对野猪泛滥的现实,不妨放开商业化狩猎,向外界开放许可证并统一管理,同时完善相应制度如枪支管理、保险覆盖,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捕猎野猪,收生态保育与商业开发之两得。